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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拟修订《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2022-01-11 08:41:38 运营管理中心

据文化和旅游部12月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外商投资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文化和旅游部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共对《办法》作出五方面修改,共涉及二十三条。其中包括,修改《办法》第六条,明确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教育法规定的幼儿园周围,明确娱乐场所与幼儿园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阐释,现行《办法》是为贯彻《条例》制定的部门规章,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2017年根据文化部令第57号进行了修订。《办法》的实施,为规范娱乐市场秩序、促进娱乐市场繁荣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娱乐市场的发展,《办法》部分内容已不符合规定和发展需要,亟需修订。

一是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的需要。2020年11月,为了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对《条例》等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定向修改,明确了允许外商投资娱乐场所,《办法》相关内容也需要及时修订。二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提出幼儿园周边也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为贯彻落实此要求,我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办法》相关内容需要及时修订。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2017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生效后,取消了“取缔”的表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无法继续援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进行查处,既没有执行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也没有具体处罚标准规定,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一线执法人员反映强烈。

据此,文化和旅游部对《办法》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专门召开了《办法》修订论证会,征求吸收部分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法律和娱乐行业专家意见,形成了目前的修订草案。